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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米乐m6新闻 发布时间:2024-05-16
 米乐m6官网登录入口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九届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7日以书面(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如期于12月7日在公司40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现有成员3名,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

  米乐m6官网登录入口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九届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7日以书面(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如期于12月7日在公司40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现有成员3名,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同意,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并对提名、提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杜明先生、徐富祥先生召开股东大会进行选举。武永孝先生为职工监事,根据《公司法》规定,已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内容详见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18)和《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21)。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公司独立董事全部同意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没有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1.本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董事马玉成、张伯影、钟新宇、苗红生、周泳、王磊英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形。公司六名董事及三名独立董事表决同意该项日常关联交易。

  2.公司提交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获得公司三名独立董事认可并在审议过程中同意公司开展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认为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日常业务开展需要,且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一致而进行,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同时,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在表决程序方面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交易事项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因业务经营需要,公司接受天津建龙钢铁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子公司山西建龙快成智慧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龙快成物联”)物流服务,公司与建龙快成物联确认为关联关系。公司向天津建龙钢铁实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建龙龙祥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建龙龙祥”)采购和销售原材料,公司与宁夏建龙龙祥确认为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此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需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硬件及物流科技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营增值电信业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模型设计;会议服务(不含住宿);电脑动画设计;企业形象策划;广告业务;企业管理(不含投资与资产管理)咨询;数据处理服务;物流信息系统的技术开发;物流数据的技术服务;物流设备及相关产品的销售;公路货运代理;水路货运代理;铁路货运代理;无船承运;多式联运(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普通道路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普通货物搬运装卸服务;汽车及配件、车船配件、润滑油、轮胎、车用尿素(不含危险品)、汽车养护用品的销售;汽车租赁(不含融资租赁);焦炭、煤炭、钢材、矿产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橡胶及橡胶制品、金属材料(不含贵稀金属)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方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3年9月30日,建龙快成物联资产总额为25,754.82万元,负债总额27,314.23万元,净资产-1,559.41万元。1-9月营业收入468,193.82万元,利润总额1,450.02万元,此数据未经审计。

  经营范围:钢压延加工;金属结构制造;金属材料制造;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润滑油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关联方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3年9月30日,宁夏建龙龙祥资产总额为893,183.62万元,负债总额488,864.12万元,净资产404,319.50万元。1-9月营业收入908,989.40万元,利润总额-14,548.20万元,此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与建龙快成物联、宁夏建龙龙祥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日常业务开展所需,是正常的企业经营行为,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的独立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青海西钢矿冶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及《青海西钢矿冶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之出资益调整方案》。出资人所持矿冶科技的股权调整为由西宁特钢持有,重整后的矿冶科技100%股权归属于西宁特钢。通过西宁特钢提供的转增股票以及现金向债权人清偿,矿冶科技可以实现债务风险的彻底化解,经营性资产的完整保全,大幅度降低资产负债率并彻底恢复持续盈利能力。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将矿冶科技重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此次矿冶科技纳入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合并范围是根据司法重整相关重整计划执行,未来矿冶科技作为西宁特钢全资子公司,将融入西宁特钢实现一体化运营管理,在西宁特钢整体发展规划的统筹安排下,聚焦核心业务领域、深耕铁水生产主业,降本增效,大幅提升盈利能力。会对上市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且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

  本人司永涛,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天津建龙钢铁实业有限公司提名为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未参加培训未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已承诺参加最近独立董事培训且取得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该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该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五、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本人在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6年。

  本人已经通过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何鸣,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天津建龙钢铁实业有限公司提名为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一)在该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该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该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的人员;

  (六)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五、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的人员。

  六、包括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本人在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6年。

  七、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在职研究生学历,应用会计与金融理学学士。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等三类资格之一。

  本人已经通过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